关于仅提供企业商家发布交易信息权限声明

  • 最后更新:2025-11-26 16:04 阅读:104

森粤网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声明(仅提供企业商家发布权限)

森粤(深圳)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平台方”)运营的森粤网(域名:www.syuenet.com,下称 “本平台”),作为集交易商城与交易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,为保障交易信息的专业性、合规性及履约安全性,仅向完成入驻审核的企业商家开放交易信息发布权限,个人用户及未通过企业资质审核的主体均无交易信息发布权限。为明确权限范围、规范企业商家发布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特作出本声明。

凡在本平台申请发布交易信息的企业商家(以下简称 “发布方”),均视为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声明全部内容,接受平台方对信息发布权限及行为的监督与管理。

一、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主体限定声明

  1. 权限专属主体:本平台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仅专属 “企业商家”,即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等营利性组织;自然人、个体工商户(未升级为企业主体)、非营利性组织(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)均不具备交易信息发布权限,平台方将拒绝此类主体的发布申请,已提交的信息不予审核且自动删除。

  2. 排除非企业主体的原因

  • 保障交易规模与履约能力:企业商家具备更完善的经营体系、资金实力及履约保障能力,可降低信息接收方(以下简称 “接收方”)的交易风险,符合本平台面向企业级交易场景的定位;

  • 确保信息合规与追溯:企业商家需提交完整资质文件,信息发布行为可追溯至具体法人主体,便于平台监管及应对后续纠纷,而个人用户或非企业主体难以满足合规追溯要求。

  1. 权限与账号绑定:交易信息发布权限与发布方在本平台的企业商家账号绑定,不得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账号或权限;一旦发现账号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,平台方将立即收回发布权限,封禁账号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二、企业商家发布权限获取条件声明

企业商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方可获取本平台交易信息发布权限:

  1. 完成企业入驻审核

  • 需通过本平台 “商家中心 - 企业入驻” 通道提交申请,提供完整的企业资质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: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需在有效期内,经营范围包含拟发布信息对应的业务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)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;

  • 涉及特殊行业的企业商家(如食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工等),需额外提供行业经营许可证书(如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),且许可范围需与拟发布信息的商品 / 服务品类一致。

  1. 缴纳保证金并签署协议

  • 需按平台《企业商家保证金管理规则》缴纳足额保证金(具体金额根据经营品类确定,最低不低于 5000 元),保证金用于担保发布方的信息真实性及履约责任,若发布方违反本声明或平台规则,平台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;

  • 需签署《森粤网企业商家服务协议》及《交易信息发布承诺书》,承诺仅发布真实、合规的交易信息,接受平台监管及违规处理条款。

  1. 通过权限开通审核

  • 平台方在收到企业商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,完成资质核验、保证金确认及协议审查,审核通过的,将通过企业预留的联系人电话 / 邮箱发送 “发布权限开通通知”,企业商家可登录 “商家中心 - 信息发布” 模块使用权限;

  • 审核未通过的(如资质缺失、经营范围不符、保证金未缴纳),平台方将告知具体原因,企业商家需补充材料或整改后重新申请,重新审核周期为 3 个工作日。

三、企业商家交易信息发布规范声明

  1. 信息范围限定:发布方仅可发布与自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、行业许可范围一致的交易信息,且需属于本平台支持的品类(具体以《森粤网企业交易信息品类目录》为准),禁止发布以下信息:

  • 超出自身经营资质的信息(如无医疗器械许可却发布医疗设备供应信息);

  • 与本平台服务场景无关的信息(如其他电商平台引流信息、线下非关联业务推广信息);

  •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平台限制的信息(如违禁品交易、非法金融信息、虚假投资项目信息等)。

    1. 信息内容要求

    • 真实性:需提供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(如商品质检报告、采购合同、产能证明等),不得虚构交易标的、虚报价格 / 数量、隐瞒关键交易条件(如 “无货却发布大量供应信息”“高报商品质量标准”);

    • 完整性:信息需包含企业全称、商品 / 服务名称、规格型号、交易数量、单价 / 总价、交货周期、付款方式、联系方式(需与企业入驻信息一致)等核心要素,不得遗漏影响交易决策的关键内容;

    • 合规性:信息标题、描述中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(如 “最好”“顶级”)、虚假宣传词汇(如 “100% 盈利”“无风险合作”),不得包含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(如盗用他人商品图片、商标标识)。

      1. 信息发布操作要求

      • 需通过本平台指定的 “企业信息发布” 通道提交信息,按系统提示分类选择、上传证明材料,不得通过私信、评论等非指定渠道发布交易信息;

      • 信息发布后需实时维护,若交易标的售罄、合作条件变更或信息有效期届满,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平台修改或下架信息,避免误导接收方;平台方发现信息失效未处理的,有权强制下架并通知发布方。

      四、权限管理与违规处理声明

      1. 权限动态管理

      • 平台方每季度对企业商家的发布权限进行复核,复核内容包括资质有效性、保证金余额、信息合规性等,复核通过的,权限继续有效;

      • 若企业商家出现资质过期、保证金不足、连续 6 个月未发布有效信息等情况,平台方将暂停其发布权限,通知其限期整改(整改期为 15 天),整改完成后重新开通权限;逾期未整改的,永久收回发布权限。

      1. 违规处理措施:发布方违反本声明约定的,平台方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:

      • 轻微违规(首次):下架违规信息,警告通知,限制发布权限 3 天;

      • 一般违规(多次轻微违规或单次较严重违规):删除全部已发布信息,扣除保证金 1000-5000 元,暂停发布权限 15-30 天;

      • 严重违规(如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接收方损失、资质造假、发布违禁信息):永久收回发布权限,扣除全部保证金,封禁企业商家账号,将违规主体列入平台 “黑名单”,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;涉嫌违法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      五、其他声明

        1.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运营需要,调整企业商家发布权限的获取条件、信息规范及管理规则,调整内容将通过 “商家中心 - 公告” 公示,公示满 7 日后生效,发布方继续使用权限即视为接受调整。

        2. 发布方对权限开通、信息审核、违规处理有疑问的,可联系平台企业商家专属客服(电话:020-31239879,服务时间:工作日 9:00-18:00)咨询,或通过 “商家中心 - 申诉通道” 提交申诉,平台方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。

        3. 本声明的解释权归森粤(深圳)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,公司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 3368 号鹏润达商业广场 274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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